【安徽】安徽省关于公示变更部分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信息的通知(2022.11.28)
来源省份: 安徽 2022-11-28 15:06:22 类型:公示
发布:医械商城 2022-11-28 16:00:12
药采〔2022〕253号
各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皖卫药〔2017〕55号)规定,由企业提交申请,经审核,现对部分临床检验试剂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安徽省医药采购中心咨询室;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公示期: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