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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泰医保函〔2022〕54号 关于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来源省份: 山东泰安 2022-12-26 17:19:46   类型:执行

发布:医械商城 2022-12-26 18:00:07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徂汶景区医疗保障工作部门,市局各直属单位,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文件(GH-HD2022-2)》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现就执行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29日起,中选产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中选价格挂网,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供医疗机构采购入库。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各相关医疗机构执行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各县市区、功能区医保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及时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购销协议。首年协议采购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各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单独下发。

二、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医保支付标准、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等政策措施,参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85号)执行。中选产品货款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范围。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