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对部分产品撤网公示的通知(2023年第1批)
来源省份: 山东 2023-01-18 14:43:47 类型:公示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1-18 15:00:07
各相关单位:
经企业申请,现对部分产品撤网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19日—1月2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材料发送至邮箱sdshcc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对撤网产品质疑”。
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生产企业申请撤网的,两年内不得高于原挂网价重新挂网。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