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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建立企业服务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来源省份: 新疆 2023-02-21 11:26:50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2-21 12:00:05

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回应企业关切,提高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服务质量,即日起建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服务接待日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对象和内容 企业接待日面向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接受企业对药品医用耗材挂分类网、招标采购和医药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等常规业务工作的问题咨询和意见建议。
二、接待时间和地点 每周二上午10:30-12:30,下午16:30-18: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一楼大厅(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三、相关工作和要求 请相关企业提前下载并上传《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咨询登记表》(见附件),我处工作人员将根据登记内容现场答疑。其他时间原则上不接待,特殊情况可随时沟通。请相互转告。
传真电话:0991-8807979、8805076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