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关于公示变更部分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信息的通知
来源省份: 安徽 2022-09-23 16:27:35 类型:
发布:医械商城 2022-09-28 14:51:53
药采〔2022〕207号
各临床检验试剂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皖卫药〔2017〕55号)规定,由企业提交申请,经审核,现对部分临床检验试剂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见附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安徽省药采中心咨询室;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变更。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公示期:2022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