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和牙冠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份: 甘肃 2023-04-17 18:37:39 类型:执行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4-17 19:00:14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省管各级医疗机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39号)等文件要求,保障广大患者及时享受改革成果。省局4月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我省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根据四川省牵头的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及牙冠竞价挂网工作进展,现就做好我省口腔种植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以下简称“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和单牙种植用全瓷牙冠(以下简称“全瓷牙冠”)阳光挂网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口腔种植体集采
(一)机构范围。全省所有提交种植体系统集采需求量的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并使用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二)采购品种。省际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见附件)。
(三)执行时间。2023年4月20日起执行集采中选结果。
(四)约定采购量和协议签订。首年协议采购量以医疗机构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确认的需求量数据为准。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于2023年4月19日前共同完成协议签订。
(五)采购周期。本次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续签一次采购协议,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每年填报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企业上年度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应积极完成采购周期内每一年的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仍应优先使用中选品种。中选企业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二、全瓷牙冠阳光挂网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单牙种植用全瓷牙冠竞价挂网结果,采取价格联动方式组织企业做好阳光挂网工作。单牙种植用全瓷牙冠实行常态化联动挂网。
三、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
(一)采购平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统一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口腔种植体带量采购”采购集采中选产品和全瓷牙冠阳光挂网产品。通过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药品招标采购”栏目(http://ylbz.gansu.gov.cn/ylbzj/c115246/ypzbcg.shtml)或者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窗口”栏目(http://ggzyjy.gansu.gov.cn/ggzyjy/c112497/fwck.shtml)登录。
(二)约定采购量。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国家中选产品,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使用耗材之日起次月底。
(三)严格质量监管和配送服务。中选企业是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提供手术专用工具和伴随服务,保障临床使用。生产企业应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甘肃市场约定采购量需求,并按照合同进行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对执行中不能保障质量等行为,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保障供应问题造成采购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被视为失信行为。
(四)规范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行为。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网采政策,规范采购流程,畅通采购、进院和使用等环节,提高院内医用耗材备货、使用、盘库、补货等环节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好中选产品采购量统计工作,为临床使用做好服务。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有关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等,坚持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原则,合理选择治疗方法、合理确定耗材品种和数量。
(五)采购使用及价格。医疗机构在使用集采中选产品系统时,可在同一中选产品系统内根据临床需要选择不同规格、型号的部件组套使用。种植体和修复基台按协议采购量执行采购,配件包不计入协议采购量。配件包按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使用,如需使用,则按中选产品系统内该部件的中选价格采购。医疗机构使用非专用的动力工具费用、配套工具产生的清洗消毒等相关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原则上中选的种植体和修复基台应组套采购,因临床需要按部件单独采购的,可按部件采购。采购协议量完成情况,将以同一产品系统的种植体和修复基台(含中选的个性化基台)按照1:1比例,以实际采购完成的套数进行统计。非中选口腔种植体系统产品中包含中选产品部件的,按该部件的中选价格挂网,其他部件将结合实际交易价格等情况,合理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引导相关企业逐步将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
(六)其他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网采政策,规范采购流程,畅通采购、进院和使用等环节,提高院内医用耗材备货、使用、盘库、补货等环节精细化管
理水平,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和回款等情况开展监测和督导,并纳入公立医疗机构考核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额度挂钩,确保完成采购周期内合同用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日常供应和配送监测,实时关注供需变化,及时研判短缺风险,对未能良好履约和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企业,积极运用我省招采信用评价有关要求予以惩戒,并及时报告省医保局。
四、口腔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和调控
严格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治理和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33号)要求,实施规范后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
五、全面实施口腔种植全流程调控
我省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竞价挂网“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措施。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要积极响应“三位一体”综合治理措施。医疗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医疗服务、种植体,牙冠分开收费,明码标价。公立医疗机构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按挂网价格“零差率”向患者收费;引导民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按“零差率”销售;鼓励民营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少加价或不加价销售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倡导各类医疗机构在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全流程调控价格的前提下,向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过技术劳务价值获得回报。
六、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15214081132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3、2909280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072、8127097
附件: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