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医保局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份: 云南昆明 2023-04-23 15:33:44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4-23 16:01:56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阳宗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级公立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3〕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采购主体范围
全市所有开展口腔种植牙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提交种植体系统集采需求量的民营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契约精神参加,签订采购合同,推进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与。
二、采购执行时间
采购周期为3年,自2023年4月20日起执行至2026年4月19日止。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
三、采购产品范围
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见附件)。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按挂网价格“零差率”向患者收费;引导民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按“零差率”销售;鼓励民营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少加价或不加价销售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
各级医保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中选产品采购使用、质量安全等监测监管,要加强采购执行进度监测,对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对辖区中选产品出现短缺的,要及时核查并协调解决。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