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份: 福建莆田 2023-04-27 11:01:08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4-27 12:00:07
莆医保综〔2023〕51号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医保中心要按照闽医保〔2023〕45号文件要求组织好合同签订,并按文件要求加强中选企业履约情况监测。各县区医保分局要将医疗机构执行采购协议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考核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要向辖区内提供口腔种植服务的医疗机构发放致广大医疗机构的一封信(加盖分局印章),并督促其将致患者的一封信(加盖分局印章)张贴在医疗机构收费窗口或在首次就诊时发放给患者,要组织口腔种植医疗机构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在本医疗机构明显区域做好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营造广泛参与、相互监督的良性发展环境。
二、各有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要根据约定采购量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和库存储备,确保协议产品正常供应和使用。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工作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做好患者的沟通解释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三、市医保中心、各县区医保分局要督促医疗机构按序时完成好约定采购任务。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医疗机构仍应优先选用中选产品系统。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和牙冠挂网产品。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