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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广东省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来源省份: 广东珠海 2023-07-19 11:13:13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7-19 12:00:08

为深化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有效降低医用耗材供应价格,提高医用耗材保障供应能力,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启动了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调整工作,形成《关于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27日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咨询问题1条,意见3条,采纳2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1条。现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反馈,具体见附件。

附件:反馈意见汇总表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反馈意见汇总表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1

对第五部分采购规则提出如下修改意见:(1)建议将第五部分采购规则中的“对于省交易平台直接挂网采购品种如国家和省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等,公立医疗机构可直接进行采购。对于平台议价品种,公立医疗机构要规范采购流程,做好采购目录遴选,以不高于平台挂网价格开展议价采购”修改为“对于省交易平台直接挂网采购品种如国家和省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等,公立医疗机构可直接进行采购。对于平台议价品种,公立医疗机构要规范采购流程,做好采购目录遴选,并由公立医疗机构与经销商或配送商在不高于平台挂网价格的前提下开展议价采购。”(2)建议将第五部分采购规则中的“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联合等方式开展集团采购,在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下,实施集团谈判采购,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修改为“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联合等方式开展集团带量采购,在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下,实施集团谈判采购,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

不采纳

1、第(1)条建议不采纳。理由:因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算等交易活动遵照采购平台规则开展,我市不再另行规定公立医疗机构议价对象。

2、第(2)条建议不采纳。理由:集团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带量采购,且原文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表述一致。

2

无意见

采纳

感谢您对珠海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3

无意见

采纳

感谢您对珠海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4

请问医用耗材是指所有相关医用耗材吗?包含电极吗?

属咨询类问题,已电话回复咨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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