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做好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和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份: 河南 2023-11-10 16:27:24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11-10 17:00:07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和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80号),为确保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和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顺利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产品增补挂网
2023年11月17日前,我中心将按照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关节骨水泥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对中选产品直接挂网并进行中选产品信息标识和价格标注。已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申报企业(附件1)请核对本企业名称和平台注册账号是否正确。未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的申报企业(附件2),须于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企业注册。
新增企业注册方式: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登录页面点击“企业注册”按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生成企业用户名,凭用户名到CA公司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和使用有关问题”。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2023年11月17日-11月27日,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和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试剂交易系统”,点击“配送关系管理”模块,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操作帮助”栏目,带量采购维护配送关系和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2023年11月30日前,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和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签订采购协议,明确协议采购量和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试剂交易系统”,点击“带量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操作帮助”栏目,带量采购维护配送关系和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
四、中选结果执行
我省将于2023年12月1日统一执行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和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和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