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份: 甘肃 2022-12-26 10:19:03 类型:执行
发布:医械商城 2022-12-26 11:00:04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各省级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以下简称“冠脉支架接续采购”)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确保采购结果顺利落地实施,根据甘肃省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甘医保发〔2021〕101号)精神,现将我省做好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一)机构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已填报意向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采购范围。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产品。
(三)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执行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结果。
二、采购周期和采购协议
(一)约定采购量。以各医疗机构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确认的需求量数据为准。
(二)采购周期。本次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三)采购协议。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重新确定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实际采购量的95%,对同一中选企业填报的需求量不低于该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的90%。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产品仍应按中选价格及时足量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
(一)配送关系确认。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双方应于2022年12月28日前完成中选产品配送关系确认。
(二)采购协议签订。采购协议由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系统网上签订。医疗机构应于2022年12月28日前完成新协议签订,生产企业应督促配送企业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共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三)约定采购量落实。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量。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产品的基础上,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
(四)中选产品价格。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的中选产品系统结算价格包括产品价格与伴随服务价格,医疗机构按照含“伴随服务”的中选价格向患者收费。伴随服务包括必要的使用指导、对医疗机构进行试用操作培训等。
(五)支付结算。医疗机构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使用耗材之日起次月底。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六)质量和供应保障。中选企业是产品质量和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保障临床使用。生产企业应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甘肃市场约定采购量需求,并按照合同进行应急储备。
(七)招采信用监管。对中选产品出现质量、供应等问题的,采取相应赔偿、惩戒、退出和应急保障等措施。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保障供应问题造成采购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被视为失信行为,按照《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甘医保发〔2020〕9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政策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执行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群众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医务人员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及时消除群众对临床产品替代的顾虑,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公众关心的问题。
五、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25-69616700转8124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3、2909280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072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