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省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公易发〔2023〕11号
来源省份: 江苏 2023-01-09 17:35:43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1-09 18:00:06
苏公易发〔2023〕11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4号)的要求,为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相关产品中选结果于2023年1月31日24时正式在我省执行。
二、中选企业于2023年1月13日17:00前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耗材分类采购-其他-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2023))完成中选产品相关资质材料的申报。后续及时做好配送方案的编制工作和中选产品的供应保障。
三、2023年1月16日起,相关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耗材交易结算-国家组织采购管理-国家集采接续采购(第一批)-第一采购周期)及时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四、若相关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无省平台账号和CA证书,请按省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说明及时领取账号和办理CA。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