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份: 国家 2023-03-09 19:19:53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3-09 20:00:06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7号)相关工作安排,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已将相关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在平台系统内公布,现就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采购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周期
本次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周期为3年,自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
二、设置配送关系
请所有参与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生产(代理)企业,按《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类脊柱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配送关系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于3月10日前在广州平台在交易结算模块对中选单件和组套设置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国家组织脊柱脊柱带量采购),中选企业选定的相关配送企业请于3月10日前登录平台操作确认配送关系。
三、签订采购协议
(一)已申报约定量医疗机构,请于2023年3月11日至3月14日登录广州平台与报量中选企业签订相关采购合同。(医疗机构协议量见附件)
(二)未申报约定量的医疗机构可与中选企业协商采购中选产品,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州平台签订购销合同,并报属地医保部门。(签订购销合同的路径:交易结算->勾选本院产品->维护本院产品->设置配送商->系统自动生成合同->至合同管理合同列表处签订合同后生效,合同类别:国家组织脊柱脊柱带量采购)
四、其它事项
(一)中选企业按保障供应原则,与相关报量的医疗机构提前做好沟通,做好备货、供货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脊柱集采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二)中选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保障中选品种质量。
(三)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耗材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四)企业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020-28866174(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集采骨科脊柱类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xlsx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