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招投标信息

【湖北】关于做好我省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份: 湖北 2023-03-17 16:17:50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3-17 17:09:40

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顺利实施,根据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的工作安排和省医保局等六部门《关于湖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22〕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

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系统协议采购量(详见附件2)。相关产品信息的增补,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有关中选企业按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要求,于2023年4月10日前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hbyxjzcg.cn/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完成相关产品信息增补工作。

二、中选产品配送关系确认

(一)确认范围。

全省参加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企业及其自主选择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均应按确认程序和要求建立配送关系。参加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配送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配送企业在省采购平台成功注册且审核通过(未注册的,可直接通过省平台“网上服务大厅”领取本企业的账号和密码)。

2.配送企业在医用耗材流通领域具备一定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水平,且业绩优良、配送覆盖率高。

3.配送企业未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未被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列入“违规名单”,未被国家或省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

(二)确认程序。

首先由中选企业登录省采购平台,以市州为单位勾选确认配送企业。中选企业勾选的配送企业区域应覆盖全省所有参加口腔种植体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勾选配送企业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修改、删除。

其次由配送企业登录省采购平台带量采购专区,对中选企业提交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同意或者拒绝)。

第三由医疗机构登录省采购平台带量采购专区在已选“同意”的范围内勾选配送企业。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按照一个中选企业对应1家配送企业的办法进行勾选,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

第四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三方关系确认后,由中选企业或配送企业与对应的医疗机构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签订后的文本由中选企业和医疗机构分别上传至省采购平台和属地市州医保部门。

(三)配送关系建立时间

各中选企业、有关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须在2023年4月7日之前通过省平台完成三方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线下签订协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三、有关要求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鄂医保发〔2022〕51号的职责和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按要求顺利完成。

(附件1、附件2可通过湖北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http://www.hbjgzc.com/)下载)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