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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北省关于公示部分医用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变更相关信息的通知(2023.03.20)

来源省份: 河北 2023-03-20 17:28:03   类型:公示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3-20 18:00:03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我省有关政策、《中国药典》(2020年版)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为方便医疗机构采购挂网药品器械,经研究,现将部分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变更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申(投)诉,药品相关企业进入“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申报系统--申(投)诉管理--申(投)诉”,勾选资质变更服务事项,选择涉及产品,按证明材料要求上传相应资质,点击“保存并提交”;器械相关企业可将申投诉材料发至电子邮箱:hbybcgzx@163.com。公示无异议后将在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上变更相关信息,信息变更后原企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由现企业承担。具体公示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3日

受理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电  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附件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