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省第三、四轮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公告(二)
来源省份: 江苏 2023-06-09 17:58:06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6-09 19:00:03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第三、四轮集采期满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工作安排,现就相关品种约定采购量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接续品种约定采购总量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接续所有产品最终中选价格不得高于同品种A组拟中选产品加权平均价的1.5倍,其中人工脑(脊)膜产品最终中选价不得高于A组对应面积区间(S≤16 cm2、16 cm2<S≤36 cm2、36 cm2<S≤64 cm2、S>64 cm2)拟中选产品加权平均价的1.5倍且同一注册证小面积区间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大面积区间产品。如高于的,应进行价格纠偏将价格调整至符合要求,否则取消中选资格。
江苏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