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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份: 北京 2023-07-05 11:29:51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7-05 12:00:02

各有关单位:

按照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落实京津冀“3+N”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接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 接续品种

接续品种为管型/端端吻合器和痔吻合器两类医用耗材,钉 材质为钛合金或纯钛,包括但不限于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

前15位C11010117201001、C11010117201002、C11010117201003、

C11010117201004      、C11010117201005      、C11010117201006、 C11010117201007 、C11010117201008            、C11010117202001、

C11010117202002      、C11010117202003      、C11010117202004、

C11010117202005 、C11010117202006 、C11010117202007、

C11010117202008 、C11020717201001 、C11020717201002 、 C11020717202001、C11020717202002的产品。按注册证区分采购单元,同一采购单元包含所有规格型号。

三、 接续原则

本次吻合器类医用耗材接续方式原则上延用京津冀“3+N” 吻合器类上一采购周期中选结果,河北、北京分别组织部分产 品联动联盟地区外新的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以量换价,双向选择,形成本轮本市吻合器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

四、 采购周期

本次吻合器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周期为二年,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

五、 工作流程

(一)企业填报产品供应价

1.河北省负责组织带量联动中选产品供应价按照京津冀 “3+N”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协议期满后接续中选结果”执行,无需填报。

2.本市组织带量联动产品按照不高于上一采购周期中选价 格和联盟地区外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申报价格包含产品价格和伴随服务价格。供应价申报后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各方质疑。

(二)采购主体填报采购需求量

采购主体参照产品供应价、历史采购量、临床使用状况、 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填报吻合器类医用耗材产品未来一年的 采购需求量。原则上将采购主体填报的采购需求量90%作为本次联合带量采购的协议采购量。

(三)签订带量采购协议,执行网上采购

组织采购主体、中选企业、配送企业按中选价格签订购销 协议。协议应明确中选产品数量、供应价格、供货时限、付款 约定、违约责任等。采购主体应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六、 采购要求

(一)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

(二)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 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产品注册证更新,中选资格及 中选价格维持不变;如其他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比本次联合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的,实行价格联动。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10-8915263

信息科:010-89152642

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相关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