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份: 广东深圳 2023-09-11 15:43:50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09-11 16:00:05
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X-HC2022-01),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医疗保障部门工作要求,为做好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下称深圳阳光平台)将开展中选产品信息确认、配送关系设置和三方合同签订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信息确认工作
1.深圳阳光平台已将企业维护的中选产品信息导入挂网产品列表,中选企业应在“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挂网产品列表-无配送产品”模块筛选来源为“肝功生化试剂联盟集采”的产品,查看并核对产品信息,确保产品信息准确完整。
2.对于产品信息存在异议的,企业须在2023年9月15日18:00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处理,否则视为无异议:
(1)中选产品需进行信息变更的,在“耗材基础库-产品管理-产品信息变更”处申请变更;
(2)其他情况,在“耗材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
二、配送关系设置工作
请中选企业在深圳阳光平台耗材交易结算模块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并设置产品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肝功生化试剂联盟集采”,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截至2023年9月19日18:00。
三、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根据深圳阳光平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企业在配送关系设置的同时完成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双方合同签署,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于2023年10月9日18:00前完成有协议采购量产品的勾选、采购信息确认以及三方合同签订工作。
四、相关产品撤网工作
深圳阳光平台将于2023年10月10日对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予以撤网(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确认待撤网产品信息,如有异议,应于2023年9月19日18:00前在“耗材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否则平台将按期撤网。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
2.本次仅导入投标企业于2023年9月7日前在深圳阳光平台完成申报并审核通过的产品,请未维护产品信息的中选企业尽快维护,详见附件2。
3.中选企业在深圳阳光平台进行中选产品信息变更或维护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产品的最小计量单位应为测试(人份)或ml(毫升),并与中选供应清单的报价单位保持一致;二是产品的包装转换比应与中选供应清单每盒的测试(人份)或ml(毫升)数量保持一致;三是已维护的规格或型号信息存在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况的产品,应按中选供应清单中的包装规格完成变更申请。
4.生产企业对其产品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于附件1中未列明但属于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应在2023年9月19日18:00前在“耗材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申请撤网。
5.生产企业是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质、及时、足量向配送企业供应产品,配送企业应保质、及时、足量向医疗机构供货。请各中选企业加强生产安排,协同配送企业做好供应保障。
6.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应由生产企业指定,并覆盖深圳阳光平台所有医疗机构;配送协议签订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请仍未办理的企业尽快办理,办理方法详见《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六、咨询答疑方式
(一)电话咨询
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88653221。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