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报送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耗材采购需求的通知
来源省份: 北京 2023-10-07 10:28:47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10-07 11:00:04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落实国家医保局对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耗材采购需求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按照《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公告》(第1号)要求,现就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管理有关要求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采购产品范围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为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相关耗材包括人工晶体耗材(不包括硬性人工晶体、有晶体眼人工晶体,下同)、粘弹剂,人工晶体耗材已包含可与其配套使用的推注器。运动医学类相关耗材包括带线锚钉、免打结锚钉、固定钉、固定板、修复用缝线、软组织重建物、骨类重建物(不包括应用于颅颌面产品)。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数据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由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进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从有意愿供应本辖区的企业中选择本单位临床需要的耗材产品,并填报每个耗材产品未来一年的需求量。医疗机构可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账号登录,无法使用原有账号的,可通过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药采中心)重置密码;新增医疗机构,可通过药采中心新增账号。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或操作视频。
时间安排: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时—10月13日17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按时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需求量盖章件
(二)超过填报规定时间,药采中心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药采中心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022-24538159 63359338、63359686、63350020
政策咨询:89152638
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