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开展上海市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份: 上海 2023-10-12 14:01:04 类型:其他
发布:医械商城 2023-10-12 15:00: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 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9〕37号)要求,完善医用耗材价 格形成机制,降低虚高价格,现就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本次集中采购品种为快速交换型冠脉球囊扩张导管和冠脉 球囊药物涂层导管。快速交换型冠脉球囊扩张导管功能属性包括 半顺应性和非顺应性。
二、 采购主体
本市有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使用需求的所有医保定点医疗 机构。
三、 采购数量
所有参加本轮集中采购的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该产品上 年度采购量的80%。
四、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过 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五、 申报资格
(一)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取得冠脉球囊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作为申报企 业。进口医疗器械境外注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代表 机构或者指定企业法人视同注册人。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产品资格要求
申报产品应属于采购品种范围并获得有效国内医疗器械注 册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要求,取得国家医保医用耗 材分类代码,并在本市“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医 疗器械)”资证系统挂网。符合申报资格的产品清单详见附件。
本次集中采购以注册证及功能属性为采购单元进行申报,同 一采购单元包含所有在本市已挂网的规格型号。
(三)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企业须遵守 《专利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 法律责任。
六、工作流程
(一)申报企业维护产品信息。相关生产(总代)企业对本次集中采购品种范围内的产品进行信息维护,填报全国所有省级 (含省际联盟)集中采购的中选价格,并对快速交换型冠脉球囊 扩张导管进行特征分类(半顺应性和非顺应性)。
(二)申报企业线上申报价格。本次冠脉球囊集中采购采用 线上报价方式,申报价格通过系统进行安全性加密管理。请各符 合申报要求的生产(总代)企业于2023年10月13日8:30至 2023年10月17日16:30登录“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 息系统(医疗器械)”资证系统的“集中招采中报→球囊集采报 价系统”模块完成冠脉球囊相关产品的价格申报。
(三)申报信息公开。申报信息将于2023年10月18日(星 期三)上午10:00解密公开,公开过程将在有关部门和公证机 构的监督下进行。 申报企业无需抵达开标现场,后续可关注“上 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查看集中采购结果公示。
七、拟中选产品的确定
(一)各类型产品最高有效申报价(单位:元/个)如下:
功能属性分类 |
最高有效申报价 |
|
冠脉球囊扩张导管(快速交换型) |
半顺应性 |
918 |
非顺应性 |
980 |
|
冠脉球囊药物涂层导管 |
6285 |
(二)拟中选规则
申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确定为拟中选产品:
1.申报价不高于所在分组的最高有效申报价。
2.申报价不高于该产品的全国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采购 最低中选价(可通过“医疗器械资证系统 → 公告”进行查询)。
八、 非中选产品采购使用
(一)不符合上述中选规则的本次集中采购范围内产品,医 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求,向市药事所申请备案后按本市现行挂网 议价有关规定议价采购。备案产品列入重点监控名单范围,市药 事所将对外公布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备案产品的采购情况。
(二)采购周期内,新申报挂网产品及备案产品如接受本次 集中采购中选规则,可纳入中选产品管理。
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集中采购所述项目的医用耗材及相关 服务,最终解释权归市药事所。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10月12日